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207.一切最终元素都包含在同步秩序中的离散层级。一切肌肉的运动纤维,一切神经纤维,以及一切脏腑和器官的纤维和小血管,都处于这种秩序。这些的最内层是最简单的事物,也是最完美的;最外层则是这些的一个组合物。一切种子,一切果实,以及一切金属和石头里面都有这些层级的类似秩序;其构成整体的各个部分都具有这样一种性质。这些部分的最内层、中间层和最外层就在这些层级中,因为它们是相继的组合物,也就是作为其最初物质或材料的简单物合在一起的捆扎和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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