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204

204.在先元素似乎

204.在先元素似乎不如随后元素完美,也就是说,简单物似乎不如复合物完美。然而,形成随后元素的在先元素,也就是形成复合物的简单物更完美。原因在于,在先元素或简单物更裸露,被无生命的物质材料包裹得更少,可以说,更具神性,因而更接近主所在的属灵太阳。因为完美本身在主里面,从祂而在属灵太阳,就是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首先发出里面,由此而在那些紧随其后的元素里面,以此类推,依次直到因越发远离而越来越不完美的最低级元素。如果在先元素和简单物没有这种超乎寻常的完美在里面,那么无论人还是动物,都无法从精子生出,然后继续存活;树木和灌木的种子也无法发芽、生长,结出果实。因为在先元素越在先,简单物越简单,就越完美,因而越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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