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201

201.我们在此不探

201.我们在此不探讨照着广度层级或连续层级增加或减少的生命、力和形式的完美,因为世人有关于这些层级的知识。相反,我们只探讨照着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上升或下降的生命、力和形式的完美,因为这些层级不为世人所知。至于完美如何照着这些层级上升和下降,这从自然界的可见之物很难获知,但从灵界的可见之物看得一清二楚。从自然界的可见之物只会发现,越往里观察它们,所出现的奇事就越不可思议;如眼、耳、舌,肌肉、心、肺、肝、胰、肾及其它脏器;还有种子、果实和花朵,以及金属、矿物和石头。众所周知,越往里观察所有这些事物,就会在它们里面发现越来越多不可思议的奇事。然而,由此鲜为人知的是,这些东西是照着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而越往里越完美的。这一事实因着对这些层级的无知而被掩藏。但这些层级在灵界清晰可见,因为整个灵界从最高到最低,明显是照着高度层级来划分的。因此,对它们的概念可从灵界获得;然后由此可以对存在于自然界相同层级中的力和形式的完美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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