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178.之所以在此详述大气,水和陆地,是因为这三者是普遍成分,一切事物皆以无限的多样性通过并从它们取得自己的形式。大气是主动力,水是中间力,陆地是被动力,一切结果皆由此产生。这三种力如此在自己的系列中,唯因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并使它们活跃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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