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164.由于这两个世界如此不同,所以存在两个太阳是有必要的,一切属灵之物来自一个太阳,一切属世之物来自另一个太阳。由于一切属灵之物在其源头上都是活的,一切属世之物因它们的源头都是死的,而这些源头就是太阳,故可推知,一个太阳是活的,另一个太阳是死的;主通过活的太阳创造了死的太阳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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