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158

158.由于自然界的

158.由于自然界的太阳纯粹是火,因而是死的,所以它发出的热也是死的,它发出的光同样是死的;被称为以太和空气,并将那太阳的热和光揣在怀里带下去的大气亦是死的。由于这些东西是死的,所以大气之下、被称为土地的大地上的每一个事物都是死的;然而,每一个事物都被从灵界太阳发出并流入的属灵之物围绕。如果它们没有被如此围绕,土地就无法被激发活动,产生功用的形式,即植物;也无法产生生命的形式,即动物;从而无法供应人类开始并持续存在所需的各种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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