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149

149.从以下圣言经

149.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可知,圣灵与主是一样的,是人从中获得启示的真理本身:

耶稣说,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真理;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约翰福音16:13)

祂要荣耀我;祂要将受于我的指示你们。(约翰福音16:14,15)

因为祂与门徒们同在,并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17,15:26)

耶稣说,我对你们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被称为圣灵;它因在光中,故能启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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