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145

145.在灵界也会看

145.在灵界也会看到各种路,铺砌得就像自然界的路。有的通向天堂,有的通向地狱。但上天堂的灵人看不见通向地狱的路,下地狱的灵人看不见通向天堂的路。像这样的路数不胜数,因为它们通向天堂的一切社群和地狱的一切社群。每个灵人都会踏上通向自己爱的社群之路,看不见其它方向的路。正因如此,随着每个灵人转向自己的主导爱,他也会朝它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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