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123

123.由于显为太阳

123.由于显为太阳的主始终在东方,所以古人(在他们当中,敬拜的一切都代表属灵事物)在崇拜时会将脸转向东方;为确保在一切敬拜中都能做到这一点,他们将圣殿也转向东方。正因如此,当今教堂也以同样的方式被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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