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107

107.最有必要知道

107.最有必要知道的是,有两轮太阳,一轮是属灵的,一轮是属世的;属灵的太阳适合灵界的人,属世的太阳适合自然界的人。如果不知道这一点,就无法正确理解创造和人类,也就是此处所要论述的主题。诚然,我们也许能看到结果,但若非同时看到结果的原因,就只能如同在夜间的黑暗中那样看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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