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102.下文我们还将看到,灵界太阳的热与光所产生的一切属灵事物就其本身而言,都以同样的方式构成一体;但就从天使的情感发出而言,它们并未构成一体。当热与光在天堂构成一体时,对天使来说,气候就像春天;当它们没有构成一体时,气候要么像夏天,要么像冬天:不是像寒带的冬天,而是像温暖地带的冬天。事实上,对爱与智慧的均等接受是最佳的天使状态;因此,天使照着他里面爱与智慧的合一而为天使。当爱与智慧,或说仁与信在教会之人里面构成一体时,他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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