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

SS8.圣言因从内在

SS8.圣言因从内在是属灵和属天的,故纯由对应关系写成。如此写成的东西在其最表层的意义上是以诸如先知书和福音书的那种风格写成的,尽管它可能显得很普通,然而里面却隐藏着神性和所有天使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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