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1.为叫人们再次认识到当今时代的粗俗何等出人意料,就连智者也看不到通奸中的丝毫罪恶,如天使所披露的(478节),我在此补充以下记事:
有些灵人出于活在肉身时所获得的习惯,以特有的狡诈攻击我。他们通过一种很温和的流注这样做,这种流注呈波浪形,是正直灵人的标志。但我能察觉他们充满诡诈,并且这种诡诈像是为了陷害和欺骗我而设计的。最后,我与其中一个交谈,如我所被告知的,他活在世上时是一个军队的将军。我发觉他所思想的观念里有淫秽的东西,于是便以属灵的语言用代表和他说话;属灵的语言能在一瞬间充分表达我的意思,甚至更多。他说,在以前的世界,他在肉身生活中视通奸如无物。但我蒙允许告诉他,通奸是令人发指的严重罪行;尽管在这种人看来,他们由于所体验的快乐和由此而来的说服,觉得通奸不是这样,似乎是合法的;此外,他从以下事实是有可能知道这一点的,即:婚姻是人类,因而是天国的苗床;所以,婚姻不可亵渎,而当视为神圣;另外,他现身在灵界,处于感知的状态,理应知道这一事实:婚姻之爱是由主那里从天而降的,这爱是作为天堂根基的相爱的源头,可以说是它的父母;再者,通奸者一靠近天上的社群,就会闻到自己的恶臭,因而直奔地狱。他至少能意识到,违反婚姻就是违背神性律法和所有国家的世间法律,以及纯正的理性之光和国际惯例,因为这违背神和人所定的秩序等等。
他回答说,在以前的生活中,他没有考虑这种事,所以想推理这是不是真的。但他被告知,真理不允许推理,因为推理捍卫肉体的快乐,反对灵的快乐,而他并不知道后一种快乐的性质。首先,他当思想所告诉他的,因为那是真理;或出于全世界众所周知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原则进行思考。因此,如果有人以这种方式引诱他所爱的妻子,如一切婚姻刚开始时的情形,那么当他对此大发雷霆时,在这种状态下,难道他不会说,他自己就厌恶通奸行为吗?这时,作为一个明智之人,他不是比其他人更确认反对通奸,乃至诅咒这种行为堕入地狱吗?他既是将军,具有军人的豪爽,岂能忍受这等奇耻大辱,难道不会杀掉这个奸夫,或将这个淫乱的女人逐出家门吗?
4.7作为创造目的的一切功用皆存在于形式中,它们从诸如出现在地上的那类物质和材料中取得这些形式
307.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讨论的一切,如太阳、大气、大地,都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创造的目的就是那些由显为太阳的主通过大气出于地土所产生的事物;这些目的被称为功用。就其整个范围而言,这些就是植物界的一切、动物界的一切和最后的人类,以及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这些被称为功用,是因为它们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接受者,还因为它们关注它们所源于的神造物主,并由此将神和祂的伟工结合起来,通过这种结合使得它们怎样从神存在,就怎样从神继续存在。我们说,它们关注它们所源于的神造物主,并将神和祂的伟工结合起来,但这句话是照着表象说的。相反,这话的意思是,是神造物主使它们貌似凭自己关注祂,并与祂结合。至于它们如何关注祂,并由此与祂结合,这一点将在下文予以解释。
关于这些主题,我们在前面适当地方已作出一些说明,如: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必在它所创造的其它事物中存在和显现(37-51节);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接受者(55-60节);一切受造物的功用皆按层级上升到人类,再通过人类上升到它们所源于的神造物主那里(65-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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