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1

481.为叫人们再次

481.为叫人们再次认识到当今时代的粗俗何等出人意料,就连智者也看不到通奸中的丝毫罪恶,如天使所披露的(478节),我在此补充以下记事:

有些灵人出于活在肉身时所获得的习惯,以特有的狡诈攻击我。他们通过一种很温和的流注这样做,这种流注呈波浪形,是正直灵人的标志。但我能察觉他们充满诡诈,并且这种诡诈像是为了陷害和欺骗我而设计的。最后,我与其中一个交谈,如我所被告知的,他活在世上时是一个军队的将军。我发觉他所思想的观念里有淫秽的东西,于是便以属灵的语言用代表和他说话;属灵的语言能在一瞬间充分表达我的意思,甚至更多。他说,在以前的世界,他在肉身生活中视通奸如无物。但我蒙允许告诉他,通奸是令人发指的严重罪行;尽管在这种人看来,他们由于所体验的快乐和由此而来的说服,觉得通奸不是这样,似乎是合法的;此外,他从以下事实是有可能知道这一点的,即:婚姻是人类,因而是天国的苗床;所以,婚姻不可亵渎,而当视为神圣;另外,他现身在灵界,处于感知的状态,理应知道这一事实:婚姻之爱是由主那里从天而降的,这爱是作为天堂根基的相爱的源头,可以说是它的父母;再者,通奸者一靠近天上的社群,就会闻到自己的恶臭,因而直奔地狱。他至少能意识到,违反婚姻就是违背神性律法和所有国家的世间法律,以及纯正的理性之光和国际惯例,因为这违背神和人所定的秩序等等。

他回答说,在以前的生活中,他没有考虑这种事,所以想推理这是不是真的。但他被告知,真理不允许推理,因为推理捍卫肉体的快乐,反对灵的快乐,而他并不知道后一种快乐的性质。首先,他当思想所告诉他的,因为那是真理;或出于全世界众所周知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原则进行思考。因此,如果有人以这种方式引诱他所爱的妻子,如一切婚姻刚开始时的情形,那么当他对此大发雷霆时,在这种状态下,难道他不会说,他自己就厌恶通奸行为吗?这时,作为一个明智之人,他不是比其他人更确认反对通奸,乃至诅咒这种行为堕入地狱吗?他既是将军,具有军人的豪爽,岂能忍受这等奇耻大辱,难道不会杀掉这个奸夫,或将这个淫乱的女人逐出家门吗?

 


圣爱与圣智 #155

155.若不将时空从

155.若不将时空从思维中剔除,创造本身无法向人解释清楚;不过,一旦剔除,就能理解了。若你能,或尽你所能剔除时空,将头脑专注于从时空抽象出来的观念,你就会发现,最大的空间和最小的空间之间没有任何区别;这时你对宇宙创造的观念,与对宇宙中细节创造的观念必是一样的。你还会发现,受造物的多样性源于这一事实:神-人里面有无限事物,因而从祂首先发出的太阳里面也有无数事物;这些无数事物如同存在于神-人里面无限事物的一个形像中那样存在于受造宇宙中。正因如此,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不可能找到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万物的多样性由此而来,这种多样性在自然界连同空间,在灵界连同空间的表象是可见的;它是总体和细节的多样性。以下是第一部分论证的要点,如:神-人里面的无限事物是有区别的一体(17-22节);宇宙万物是由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创造的(52—53节);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神-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接受者(54-60节);神性不在空间中(7-10节);神性充满一切空间,却无关空间(69-72节);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之物上是一样的(77-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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