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0.⑵单纯通奸是指未婚男子与有夫之妇,或未婚女子与有妇之夫所犯的通奸。此处和下文中的通奸都是指与婚姻对立的淫乱。它之所以是对立面,是因为它违反了夫妻所订立的终身契约,撕裂了他们的爱情,玷污了它,堵塞了在订婚时开始、在婚姻之初被确认的联结。因为经过同意和立约后,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婚姻之爱便将他们的灵魂联结起来。通奸并不能解除这个联结,因为它是牢不可破的;但通奸能堵塞它,如同有人堵住源泉的源头,导致泉水无法流出来,水库因此充满污秽的臭水。婚姻之爱也是同样的道理,它的源头是灵魂的联结;而通奸会玷污并掩盖它;当婚姻之爱被玷污时,对通奸的爱就从下面升起;并且随着这爱增长,它会变成肉体之爱;而肉体之爱会攻击并摧毁婚姻之爱。这就是通奸与婚姻之间对立的源头。
42.爱与智慧也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构成爱与智慧的物质与形式不像外在感官那样为肉眼所见。尽管如此,没有人能否认,那些被称为思维、感知和情感的智慧和爱的事物,都是物质和形式,而不是凭空飞出的实体,或从作为主体的实实在在的物质与形式中抽象出来的。因为头脑里面有无数物质与形式,属于理解力与意愿的一切内在感觉都居于其中。那里的情感、感知与思维并非从它们呼出,而是实实在在的主体;这些主体本身不发出任何东西,只是照着影响它们的外部环境刺激而经受各种变化。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外在感觉的阐述可以看出来。至于影响它们的外部环境刺激,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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