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9.⑴通奸有三种:单纯通奸,双重通奸和三重通奸。宇宙的创造者将祂所造的一切事物都划分为属(genera),每一属又划分为种或物种(species),每一种又划分为变种(varieties);这些又再次同样划分,依此类推;其目的是为了使无限的形像能存在于品质的无穷多样性中。所以,宇宙的创造者划分了良善及其真理,邪恶及其虚假出现后,同样又划分了它们。在灵界,一切事物,无一例外地被创造者划分为属、种和变种;祂将一切良善与真理都集聚到天堂,将一切邪恶与虚假都集聚到地狱,并使后者与前者截然对立;这些事实可从《天堂与地狱》(1758年出版于伦敦)一书所披露的内容得以证实。祂以这种方式在自然界也已经并正在划分世人所拥有的良善与真理,并邪恶与虚假,以及世人本身;这一事实从他们死后的命运可以得知;那时,善者预备上天堂,恶者预备下地狱。由于属于良善的一切和属于邪恶的一切都被划分为属和种,依此类推,故婚姻也被如此划分;它们的对立面,也就是通奸,同样被如此划分。
78.表面上看,神性在不同的人身上似乎是不同的;例如,它在智慧人和简单人身上不同,或在老人和孩子身上不同。但这只是一个表象所产生的谬论;人可能是不同的,但他里面的神性却无不同。人是一个接受者,接受者或容器是可变的。智慧人对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接受,比简单人更充分,因而更完全;智慧的老人则比小孩子或少年人接受得更多。然而,神性在这一个和在那一个身上是一样的。神性在天上的天使和地上的世人身上不一样的谬论同样是由表象产生的,因为天上的天使拥有无法形容的智慧,而世人则没有。不过,这种表面的不同不在于主,而在于接受者,取决于他们对神性的接受品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