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6.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原因在于,婚姻之爱本身是属灵的,贞洁、纯粹和神圣,若变得属世,就会被污染,变得衰弱,从而灭亡。所以,为了保存这爱,出于纯正重大理由(472—473节)找情妇或纳妾就成了权宜之计,但只能找一个,不能同时找两个。
6.既然人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那么可知,人从父亲成孕不是生命的成孕,只是能够接受生命的最初和最纯形式的成孕;这些形式在子宫里充当一个核心或起点,物质材料则以按自己的秩序和层级适合接受生命的形式相继被添加到这个核心或起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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