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6.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原因在于,婚姻之爱本身是属灵的,贞洁、纯粹和神圣,若变得属世,就会被污染,变得衰弱,从而灭亡。所以,为了保存这爱,出于纯正重大理由(472—473节)找情妇或纳妾就成了权宜之计,但只能找一个,不能同时找两个。
430.在这一部分中,凡论及爱与智慧的话都可以论及仁与信,只要将仁理解为属灵之爱,因而将信理解为真理,也就是获得聪明的方法。无论所用的术语是意愿和理解力,还是爱和聪明,意思都一样,因为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聪明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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