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76

476.⑿在与情妇或

476.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原因在于,婚姻之爱本身是属灵的,贞洁、纯粹和神圣,若变得属世,就会被污染,变得衰弱,从而灭亡。所以,为了保存这爱,出于纯正重大理由(472—473节)找情妇或纳妾就成了权宜之计,但只能找一个,不能同时找两个。

圣爱与圣智 #43

43.综上所述,我们

43.综上所述,我们初次明白,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本身就是物质与形式,因为它们是真正的存在与显现;它们若不是这种存在与显现,以至于是物质与形式,就只是一种想象的产物,而该事物本身什么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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