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6.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原因在于,婚姻之爱本身是属灵的,贞洁、纯粹和神圣,若变得属世,就会被污染,变得衰弱,从而灭亡。所以,为了保存这爱,出于纯正重大理由(472—473节)找情妇或纳妾就成了权宜之计,但只能找一个,不能同时找两个。
311.但即便如此,这些努力都是无生命的,因为它们是生命的最低或最外在之力的努力;这些力从它们所源于的生命那里拥有一种通过一切可用的手段回到其源头的奋斗在自己里面。在其最终形式中的大气就变成这种力;诸如出现在地上的那类物质和材料通过这种力被塑造成形式,并从内从外被保持在形式中。这个主题太大了,无法在此展开更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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