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75

475.⑾出于合法、

475.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我们说他们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意思是说,他们可能将这爱藏在心里。因为凡拥有这爱的人不会失去它,它只是处于休眠状态。对那些偏爱婚姻胜过找情妇或纳妾,并且仅出于上述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人来说,以下就是婚姻之爱能在他们里面得以保存的原因:

①这种行为并不反对婚姻之爱,或使婚姻之爱令人厌恶。

②这种人并未与这爱分离。

③它只是被掩盖了。

④死后,这种掩盖就被除去。

①这种找情妇或纳妾的方式并不反对婚姻之爱,或使婚姻之爱令人厌恶。这一点从前面的论证可推知,即:出于合法、正当和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不算违法(467-473节)。

②这种找情妇或纳妾的方式并不需要与婚姻之爱分离。因为当有合法、正当或纯正重大理由介入、说服和迫使时,与婚姻联系在一起的婚姻之爱不会被分离出去,只是被中断了;被中断而非分离的爱仍存留在它的容器中。此处情形和热爱工作的人因参与社交活动、观看戏剧演出、外出旅行而耽搁工作的情形差不多,他并未丧失对工作的热爱。这种情形还和喜好美酒的人又去品尝劣质酒的情形差不多,他并未丧失对美酒的嗜好。

③这种找情妇或纳妾的方式只是婚姻之爱的一种掩盖,因为对找情妇或纳妾的爱是属世的,而对婚姻的爱是属灵的;当属灵之爱被中断时,属世之爱就会掩盖它。作为情人的这个男人或丈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属灵之爱本身无法被感觉到,只能通过某种属世之爱来表达自己,这种属世之爱被感觉为一种含有天堂祝福的快乐。而属世之爱本身仅被感觉为一种快乐。

④死后,这种掩盖就被除去。因为此时,人从属世变得属灵,并享有实质的身体,以取代物质的身体,也就是肉体;这使得出于属灵之爱的属世快乐在其巅峰被他感觉到。事实的确如此,我已经听说了,因为我在灵界与这类男人交谈过,包括那里的国王,他们在世时纳妃就是出于纯正的重大理由。


圣爱与圣智 #378

378.⑶意愿对应于

378.⑶意愿对应于心。这一点本身无法像当在结果中检查意愿时那样看得清楚,如前所述(375节)。这一点本身可通过以下事实看出来:属于爱的一切情感会导致心跳频率的变化,这从与心脏同步跳动的动脉脉搏明显可知。与爱之情感保持一致的心脏变化和脉动是不计其数的。手指能感觉到的只是它跳得是慢还是快,是高还是低,是弱还是强,是规律还是不规律等等;因而随着喜悦和悲伤,心灵平静和愤怒,无惧和害怕,发烧和发冷等等而变化。由于心脏的收缩和舒张两项运动,会照着各人的爱之情感而以这种方式发生改变和变化,所以许多古代作家和一些现代作家,都把情感归因于心,也把心当成它们的居所。诸如下面的这类词语由此进入日常用语:坚强的心、怯懦的心、快乐的心、悲伤的心、柔软的心、刚硬的心、伟大的心、软弱的心、完整的心、破碎的心、肉心、石心;同样还有粗心,柔心,温柔的心;用心做事,奉献一颗心,给予一颗新心,放在心里,在心里接受,不上心,心硬,真心朋友;以及用来表达爱及其情感的词语,如和谐,不和谐,癫狂等等。圣言中也有类似词语,因为圣言是通过对应写成的。无论你说爱还是说意愿,意思都一样,因为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如前所述(3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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