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74

474.⑽重大理由若

474.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这些能从上面所列举的纯正重大理由得知。若不细查,它们看似公义,其实不然。例如:分娩后需要一段时间的禁欲;妻子暂时的疾病;无论由这些还是其它原因造成的生殖能力的损耗;以色列人可以一夫多妻,以及其它从公义的角度看没有可取之处的理由。它们都是男人或丈夫变得冷淡后杜撰出来的理由,因为此时,不贞洁的淫欲使他们丧失了婚姻之爱,并以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一样这种观点冲昏他们的头脑。这种男人在找情妇或纳妾时,为避免丧失名声,会将这类虚假、骗人的理由说成恰当、纯正的理由。他们绝大部分会散布有关妻子的谣言,善意使得他们同胞当中的朋友信以为真,还加以美化。

圣爱与圣智 #1

1.1爱是人的生命

第1部分

1.1爱是人的生命

1.人们知道爱存在,却不知爱为何物。他们从习惯的说法知道爱的存在,如人们会说,他爱我,国王爱他的臣民,臣民也爱他们的国王;丈夫爱他的妻子,母亲爱她的孩子,反之亦然;这人或那人爱他的祖国、同胞、邻舍;同样也这样说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如人们会说,某人爱此物,爱彼物。尽管爱这个词常挂在嘴上,但鲜有人懂得爱是什么。因为当有人反思爱时,却无法对它形成任何思想观念。因此,他要么说爱并非某种东西,要么说它纯粹是从视觉、听觉、触觉,或与他人互动而流入,因而影响他的某种事物。他完全没有意识到,爱其实就是他的生命,不仅是他整个身体和一切思维的总体生命,还是它们一切细节的生命。如果有人说,若拿走爱的情感,人还能有所思,有所为吗?当爱的情感逐渐冷淡时,思维、言语和行为不也随之冷淡吗?当这情感逐渐升温时,它们不也逐渐强烈吗?聪明人能够明白这些话,但不是因为他们对爱是一个人的生命有任何概念,而是因为从经验观察到事实的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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