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72

472.⑼重大理由若

472.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要知道这些理由,只需列举一些纯正的重大理由就足以了。例如,缺乏母爱,以至于弃绝婴孩;放纵,酗酒,污秽,无耻;热衷于抖露家里的隐私、争吵、打击、报复、作恶、偷窃、欺骗;导致厌恶的内在差异;无耻地要求夫妻同居权,使丈夫变成一块冰冷的石头;痴迷于魔法、巫术;极度不虔诚,以及其它类似缺点。

圣爱与圣智 #371

5.3意愿与心存在一

5.3意愿与心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理解力与肺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371.现按以下顺序说明这一点:

⑴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身体的一切都与心和肺有关。

⑵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心智的一切与身体的一切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⑶意愿对应于心。

⑷理解力对应于肺。

⑸凭借这种对应关系可以发现与意愿和理解力,因而也与爱和智慧有关的许多奥秘。

⑹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而身体是心智或灵在世界进行感觉和活动所借助的一个外在工具。

⑺人的灵和身体的结合是由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关系,而它们的分离则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的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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