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0.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分离的理由或因素有合法与正当之分。合法的理由或因素由法官宣告做出,正当的理由或因素则唯独由这个男人或丈夫判断做出。前文(252—253节)简要列举了从床榻和家里分离的合法和正当理由或因素。这些理由或因素包括:
①身体缺陷,也就是感染全身,以至于严重到致命的疾病,这从传染病可推知。这类疾病有:恶性和鼠疫型发烧,麻风病、性病、坏疽、癌症。还有一些疾病致使身体糟糕到无法与人来往,它们或从体表,或从体内,尤其从胃和肺排放出有害物质和气体。体表的疾病是:恶性痘、疣、脓疱、坏血病引起的消耗性疾病、急性疥疮,尤其造成毁容的疾病。从胃里排放的是嗳气、恶臭、口臭、由于消化不良导致的令人恶心的呕吐物;从肺里呼出的是由脓液,溃疡,脓肿,变质的血液或其中败坏的淋巴引起的腐臭气。另外,还有各种其它疾病,如晕厥,它会使身体彻底虚弱、失去力量;瘫痪,也就是控制运动的膜和韧带松驰并松懈;癫痫;中风引起的永久残疾;某些慢性病;腹绞痛;疝气;此外还有其它病理学已知的疾病。
②智力缺陷,也就是从床榻和家里分离的正当理由或因素。如,躁狂症,脑炎,精神失常,实实在在的蠢笨和白痴,失忆,以及其它类似缺陷。无需判断,凭理性就能看出,这些是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因为它们是分离的正当理由或因素。
1.2唯独神,因而唯独主是爱本身,因为祂是生命本身,天使和世人是生命的接受者
4.这一点在《圣治》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两本书已予以充分阐述。此处仅说明:主,即宇宙之神,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而世人与天使是被造的和有限的。主因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故是被称为“耶和华”的存在本身,是生命本身或祂本身就是生命。没有人能直接从非创造者、无限者、存在本身和生命本身被造,因为神性是一体不可分割的。相反,人的创造必须来自已经被造和有限的事物,并且这些事物被如此形成,以便神性能居于其中。
世人与天使就是如此被造,故是生命的接受者。因此,人若任由自己被误导,以至于认为他不是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就无法摆脱他是神的想法。人感觉自己就是生命,从而相信自己的确是生命,是由幻觉造成的;因为主因在工具因中只会被感知为与工具因一体。主在自己有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就教导了这一点: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祂还声称,祂是生命本身(约翰福音11:25;14:6)。由于生命与爱为一(这从1-2节所述明显看出来),故可知,主既是生命本身,那么也是爱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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