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0.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分离的理由或因素有合法与正当之分。合法的理由或因素由法官宣告做出,正当的理由或因素则唯独由这个男人或丈夫判断做出。前文(252—253节)简要列举了从床榻和家里分离的合法和正当理由或因素。这些理由或因素包括:
①身体缺陷,也就是感染全身,以至于严重到致命的疾病,这从传染病可推知。这类疾病有:恶性和鼠疫型发烧,麻风病、性病、坏疽、癌症。还有一些疾病致使身体糟糕到无法与人来往,它们或从体表,或从体内,尤其从胃和肺排放出有害物质和气体。体表的疾病是:恶性痘、疣、脓疱、坏血病引起的消耗性疾病、急性疥疮,尤其造成毁容的疾病。从胃里排放的是嗳气、恶臭、口臭、由于消化不良导致的令人恶心的呕吐物;从肺里呼出的是由脓液,溃疡,脓肿,变质的血液或其中败坏的淋巴引起的腐臭气。另外,还有各种其它疾病,如晕厥,它会使身体彻底虚弱、失去力量;瘫痪,也就是控制运动的膜和韧带松驰并松懈;癫痫;中风引起的永久残疾;某些慢性病;腹绞痛;疝气;此外还有其它病理学已知的疾病。
②智力缺陷,也就是从床榻和家里分离的正当理由或因素。如,躁狂症,脑炎,精神失常,实实在在的蠢笨和白痴,失忆,以及其它类似缺陷。无需判断,凭理性就能看出,这些是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因为它们是分离的正当理由或因素。
5.3意愿与心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理解力与肺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371.现按以下顺序说明这一点:
⑴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身体的一切都与心和肺有关。
⑵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心智的一切与身体的一切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⑶意愿对应于心。
⑷理解力对应于肺。
⑸凭借这种对应关系可以发现与意愿和理解力,因而也与爱和智慧有关的许多奥秘。
⑹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而身体是心智或灵在世界进行感觉和活动所借助的一个外在工具。
⑺人的灵和身体的结合是由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关系,而它们的分离则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的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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