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0.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分离的理由或因素有合法与正当之分。合法的理由或因素由法官宣告做出,正当的理由或因素则唯独由这个男人或丈夫判断做出。前文(252—253节)简要列举了从床榻和家里分离的合法和正当理由或因素。这些理由或因素包括:
①身体缺陷,也就是感染全身,以至于严重到致命的疾病,这从传染病可推知。这类疾病有:恶性和鼠疫型发烧,麻风病、性病、坏疽、癌症。还有一些疾病致使身体糟糕到无法与人来往,它们或从体表,或从体内,尤其从胃和肺排放出有害物质和气体。体表的疾病是:恶性痘、疣、脓疱、坏血病引起的消耗性疾病、急性疥疮,尤其造成毁容的疾病。从胃里排放的是嗳气、恶臭、口臭、由于消化不良导致的令人恶心的呕吐物;从肺里呼出的是由脓液,溃疡,脓肿,变质的血液或其中败坏的淋巴引起的腐臭气。另外,还有各种其它疾病,如晕厥,它会使身体彻底虚弱、失去力量;瘫痪,也就是控制运动的膜和韧带松驰并松懈;癫痫;中风引起的永久残疾;某些慢性病;腹绞痛;疝气;此外还有其它病理学已知的疾病。
②智力缺陷,也就是从床榻和家里分离的正当理由或因素。如,躁狂症,脑炎,精神失常,实实在在的蠢笨和白痴,失忆,以及其它类似缺陷。无需判断,凭理性就能看出,这些是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因为它们是分离的正当理由或因素。
219.让我们把刚才所说的运用于活的努力、力和动作。人是活的实体,他里面活的努力是其与理解力结合的意愿。人里面活的力是构成身体的内在成分,其一切成分都包含以种种方式交织起来的运动纤维;人里面活的动作就是活动,活动是由与理解力结合的意愿通过这些力产生的。因为属于意愿和理解力的内层事物构成第一个层级;属于身体的内层事物构成第二个层级;包含和容纳这些的整个身体构成第三个层级。众所周知,属于心智的内层事物若不通过身体里面的力,没有任何能力;同样,力若不通过身体本身的活动,也没有任何能力。
这三者并非通过连续的联系,而是通过离散或分离的联系行动;通过离散或分离的联系行动就是通过对应行动。心智的内层对应于身体的内层,身体的内层对应于外层,活动通过外层出来或产生。因此,两个在先层级通过身体的外层拥有能力。即便没有活动,如睡眠和休息时,人里面的努力和力似乎仍有某种能力;但在这种时候,努力和力仍被引向身体的总体运动器官,即心和肺。然而,如果心肺的活动停止,力也会停止,努力则随着力一同停止。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