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9

469.许多男人之所

469.许多男人之所以仍将不忠的妻子留在家中,是因为:

①这个男人或丈夫害怕与妻子对簿公堂,指控她通奸,因而将她的罪行公之于众;因为他若没有一个能判她有罪的目击证人或等效证据,就会被男人会众中隐藏的指责和女人会众中公开的指责所淹没。

②他还害怕不忠的妻子狡辩,同样害怕法官偏向她,从而导致他声名狼藉。

③除了这些原因外,她在提供家庭服务方面的优势也让他打消将其从家中分离出去的念头,如:他们尚有年幼的孩子,因为即便不忠的妻子也能展示出母爱;无法单独履行的相互责任把他们联结在一起;妻子拥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或来自亲戚或熟人的恩惠,并有希望靠他们发财;他珍惜当初与她的亲密关系;她变成奸妇后,知道如何花言巧语、虚情假意地巧妙抚慰丈夫,以免被指控。

还有其它理由,它们本身因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将犯通奸的妻子留在家中的理由并不废除离婚的理由。除了无耻之徒外,谁还会去维护婚床的权利,与一个奸妇共享他的床榻?这种事若零星发生,则不算确凿证据。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2

SS82.我说过,在

SS82.我说过,在圣言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一个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为哪里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哪里也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后者来自前者。因为当教会或教会成员处于真理时,主就以良善流入他的真理,并使它们活过来;或也可说,当教会或教会成员通过真理而处于聪明时,主通过爱与仁之良善流入他的聪明,从而使他的聪明充满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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