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最后的审判(续) #65

65.为叫我知道天主

65.为叫我知道天主教圣徒是什么样,以便公之于众,上百位知道自己被封圣的圣徒从低地被带上来。他们大多从我身后上来,只有少数人从我面前上来。我与其中一位交谈,被告知他是沙勿略。他和我说话的时候,就像个傻子。然而,他却能告诉我,在他被关押的地方,他不是傻子;但每当他思想自己是一个圣徒时,就会变成傻子。我听见我身后的那些人也如此嘟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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