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最后的审判(续) #58

58.凡没有成为彻底

58.凡没有成为彻底的偶像崇拜者,而是由于自己的宗教教义出于一颗真诚的心行善,也仰望主的天主教徒都被带到建立在离新教徒最近的边界处的社群。他们在那里接受教导,拥有读给他们的圣言,并聆听关于主的讲道。那些接受这些真理并将其应用于生活的人就被提入天堂,成为天使。每个方位都有许多这类天主教徒的社群,它们在各个方面都得到保护,以防修道士的狡猾、奸诈的诡计,以及巴比伦的酵。此外,他们所有的孩子也在天堂。这些孩子因在主的精心引导下由天使养育,故对其父母的虚假宗教信仰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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