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最后的审判(续) #25

25.其状态的这些改

25.其状态的这些改变伴随着他们的房屋和地面的各种震荡;接着就是地震,地震的强度取决于他们排斥或颠倒的程度。到处有裂口向他们下面的地狱敞开,与这些地狱的交流以这种方式打开。然后,我能看见像夹杂着火花的烟雾一样的蒸汽云上腾。这些也是前兆。这就是主在福音书中论到时代的完结和那时最后的审判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民族要起来攻打民族;各地必有大地震;天上必有又可怕又巨大的预兆。列族也有困苦,因海的咆哮和汹涌。(路加福音21:10-11, 25; 马太福音24:7; 马可福音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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