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圣爱与圣智 #380

380.血为红色也是

380.血为红色也是由于心和血与爱及其情感的对应关系。因为灵界有各种颜色。红和白是基本色,其它颜色则从这两个基本色,以及它们的对立面,就是暗火色和黑色中获得变化。在灵界,红色对应于爱,白色对应于智慧。红色对应于爱,是因为它起源于灵界太阳的火,白色对应于智慧,是因为它起源于灵界太阳的光。由于爱与心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所以血必为红色,以表明它的起源。正因如此,在天上对主的爱掌权的地方,光是火红色的,那里的天使身穿紫衣;在天上智慧掌权的地方,光是亮白色的,那里的天使身穿白色细麻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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