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379.人们都知道人和一切生物都有生命之热在里面,却不知道它的起源。每个人都是基于猜测来谈论它,因此在那些对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一无所知的人当中,有的将它的起源归因于太阳的热,有的归因于太阳粒子的活动,有的归因于生命本身;但他们不知道何为生命,所以就满足于纯粹的谈论。另一方面,人若知道爱及其情感与心脏及其衍生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就会知道,生命之热的起源是爱。因为从主所在的属灵太阳发出的爱就像热,也被天使感觉为热。这属灵之热本质上是爱,通过对应流入心脏及其血液,并把热赋予它,同时使它充满活力。
人们知道,一个人会随着他的爱及其强烈程度而逐渐发热,或变得温暖,就像着了火;随着爱减弱的程度而变得无精打采和冷淡,因为他感受并看到了这热。爱可通过周身的热被感觉到,通过脸上的红晕被看到。另一方面,爱的消亡可通过身上的寒冷被感觉到,通过脸色苍白被看到。正因爱是人的生命,所以心是他生命最初和最终的容器。此外,由于爱是人的生命,灵魂通过血液来维持它在身体中的生命,所以在圣言中,血被称为灵魂(创世记9:4; 利未记17:14)。接下来将解释灵魂的各种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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