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圣爱与圣智 #352

352.那些当看到自

352.那些当看到自然界的奇事时,不去思想神性,由此变得感官化的人没有考虑到,肉眼的视觉如此粗糙,以至于会把许多小昆虫看成一个模糊的斑点;而事实上,它们当中的每一个都是有机形成的,能够感觉和活动,因而具有纤维和血管,还具有细小的心脏、肺管、内脏和大脑;这些器官是由自然界中最纯粹的物质交织而成的;它们的组织结构就对应于生命的某些活动,就连它们最细微的部分也分别被这些生命活动驱动。既然肉眼的视觉如此粗糙,以至于大量这类生物,尽管每一个都具有无数组成部分在里面,但在这肉眼看来,却如同一个模糊的斑点;然而,那些感官化的人却靠这种视觉来思考和判断,那么显而易见,他们的心智已经变得何等迟钝!因此,他们在属灵的事上陷入何等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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