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圣爱与圣智 #347

347.⑺这两种形式

347.⑺这两种形式中的每一种在产生时都获得繁殖的方法。地上的一切出产要么属植物界,要么属动物界,如前所述;它们里面都有某种创造的形像,也有某种人类的形像,还有某种无限和永恒的形像;这在前面(313-318节)已经说明。那里还说明,无限和永恒的形像明显表现在它们无限和永恒的繁殖能力上。因此,它们都获得繁殖的方法:动物王国的臣民通过被植入卵或子宫的种子,或通过产卵获得;植物王国的臣民则通过地里的种子获得。由此可见,低等有害的动植物虽通过直接流注起源于地狱,但之后仍间接依靠种子、卵或嫁接来繁殖;所以这一方并不废去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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