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圣爱与圣智 #337

337.现按下列顺序

337.现按下列顺序说明,善用皆来自主,恶用皆来自地狱:

⑴何谓地上的恶用。

⑵为恶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地狱,为善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天堂。

⑶有一个从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持续流注。

⑷那些为恶用的事物是由来自地狱的流注,在凡有相对应的那类元素存在的地方产生的。

⑸这一切是由脱离其高层的最低属灵层造成的。

⑹流注进入两种形式进行运作,即植物形式和动物形式。

⑺这两种形式都获得繁殖自己种类的能力和繁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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