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圣爱与圣智 #293

293.我还发觉,一

293.我还发觉,一种气场不仅从天使和灵人发出,还从出现在灵界的每一个事物发出,如树木及其果实,灌木及其花朵,菜蔬和青草,甚至土壤及其每个粒子。由此明显可知,无论对于活物还是对于死物来说,一个普遍现象是:每种事物都被类似存在于它里面之物的某种东西包裹,并且这种东西不断从它散发出来。从许多学者的观察资料可以得知,这种现象可见于自然界。例如,他们知道,大量气息源源不断地从每个人,同样从每个动物,以及每棵树、每颗果实、每一丛灌木和每朵花,甚至从每块金属和石头流出来。自然界的这种特征源于灵界,而灵界的这种特征源于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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