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圣爱与圣智 #288

288.由于神是一位

288.由于神是一位人,所以整个天使天堂总体上类似一个人,并照着人的肢体、内脏和器官被划分为各个地区和区域。因此,有些天堂社群构成脑的一切事物的区域,有些社群构成面部器官的一切事物的区域,还有些社群构成身体内脏的一切事物的区域;这些区域彼此有别,就像人里面的这些器官彼此有别一样。此外,天使知道自己在大人的哪个区域。整个天堂都在这种形像中,因为神是一位人。神也是天堂,因为构成天堂的天使是从主那里接受爱和智慧者,接受者是形像。在《属天的奥秘》的几个章节末尾,我们已经说明,天堂就存在于人的一切事物的形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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