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圣爱与圣智 #265

265.邪恶的根源来

265.邪恶的根源来自对这些官能的滥用,这一点将按以下顺序来解释:

⑴恶人和善人同等地享有这两种官能。

⑵恶人滥用这些官能来确认邪恶和虚假,而善人则用它们来确认良善和真理。

⑶被确认的邪恶和虚假会永远留在人里面,并成为他的爱,因而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

⑷已经成为爱和生命的一部分的品质会遗传给后代。

⑸一切邪恶,无论先天的,还是后天的,都在属世心智中占据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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