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圣爱与圣智 #248

3.14如果更高层级

3.14如果更高层级,也就是属灵层没有在人里面被打开,他就会变得属世和感官化

248.前面已经说明,人类心智有三个层级,被称为属世层、属灵层和属天层。这些层级可在人里面依次被打开。然后还说明,属世层是最先被打开的;之后,如果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属灵层就被打开,最后打开的是属天层。既然这些层级照着人的生活依次被打开,那么可知,这两个更高层级甚至有可能没有被打开,人依然留在属世层级,也就是最低层或最外层。此外,世人知道属世人和属灵人,或外在人和内在人的存在,却不知道属世人是通过打开他里面的某个更高层级变成属灵人的,并且这种打开是通过一种属灵的生活,也就是遵行神性诫命的生活实现的;没有遵行这些诫命的生活,人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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