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238.只要人活在世上,他对这些层级的打开便一无所知,因为这时他还处在属世层,也就是最表层,并照着该层级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此外,属灵层,即内层,与属世层的交流,并非通过与它的连续性联系,而是通过对应;通过对应的交流不为感官所感知。但当人死亡脱去属世层时,他便进入在世时在他里面所打开的层级。属灵层在里面被打开的人进入属灵层,属天层在里面被打开的人进入属天层。
死后进入属灵层的人,其思维、意愿和言行不再是属世的,而是属灵的;进入属天层的人则照着属天层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由于这三个层级只能通过对应交流,所以就这些层级而言,爱、智慧和功用是这样,它们通过连续性的联系则毫无共同之处。由此明显可知,人有三个高度层级,这些层级在他里面可依次被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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