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圣爱与圣智 #226

226.由于最大和最

226.由于最大和最小的受造物都是由这两种层级构成的形式,故它们之间从初至末皆存在一种联系;因为其相似性将它们联结起来。尽管如此,没有哪两样最小事物是一样的。因此,它们的一切具体和最基本的成分都彼此不同。没有哪两样任一形式或不同形式的最小事物是一样的,因为最大形式里面也有这些层级,并且最大的受造物是由最小的受造物构成的。由于最大的受造物也有这些层级在里面,并且永恒的区别照着这些层级,从最高到最低,或从中心到边缘而存在,故可推知,有这些层级在里面的更小或最小成分,也没有哪两种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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