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圣爱与圣智 #138

138.转向主是实实

138.转向主是实实在在的转向,是一种提升;因为此人被提入天堂的热与光中,这种提升是通过打开内层实现的。当内层被打开时,爱与智慧便流入心智的内层,天堂的热与光则流入身体的内层。提升由此而来,就像从云层升入晴空,或从大气升入太空。此外,爱与智慧,及其热与光,就是与人同在的主;如前所述,祂将人转向祂自己。那些没有处于爱与智慧的人,尤其那些反对爱与智慧的人正好相反。他们的内层,无论心智的还是身体的,都是关闭的;一旦关闭,外层就与主对立,因为这是外层固有的性质。结果,这种人背对主,背对主就是转向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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