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圣爱与圣智 #109

109.灵界太阳的距

109.灵界太阳的距离同样如此,这太阳是主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最先发出。真相是,距离并不存在,只是一个表象,它取决于天使在其层级上对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接受。灵界的距离只是表象,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如:神性不在空间中(7-9节);神性充满一切空间,却无关空间(69-72节)。没有空间,就没有距离;或也可说,如果空间是表象,那么距离也是表象,因为距离属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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