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8

468.⑹找情妇或纳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圣爱与圣智 #10

10.前面说过,灵界

10.前面说过,灵界和自然界一样,也会出现空间,因而出现距离,但这些只是表象,取决于属乎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的属灵亲密度。正因如此,主虽在天堂处处与天使同在,却如一轮太阳那样出现在他们之上的高处。此外,由于对爱和智慧的接受带来与主的亲密关系,所以那些因天使接受而与主关系更亲密的天堂,比关系相对疏远的天堂显得更接近主。也正是由于这一点,分为三层的天堂彼此不同,同样,每层天堂的社群也是彼此不同;而且,它们之下的地狱照其对爱和智慧的弃绝而显得越来越远。这同样适用于世人,主于全地无所不在,也存在于世人里面,并与他们同在;唯一的解释就是主不在空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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