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5

465.⑶它是在基督

465.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既找情妇或纳妾,同时又与妻子联结,就是一夫多妻,尽管没有被这样认定,因为还没有任何法律如此规定,因而如此命名。任何人,即便头脑不敏锐,也能看到这一点。这个女人被用作一个妻子和婚床的共享者。一夫多妻那一章(15章)已证明,一夫多妻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那里尤其说明:基督徒不可娶数个妻子(338节);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339节);以色列民族之所以被允许,是因为他们当中没有基督教会(340节)。由此明显可知,在妻子之外又找情妇或纳妾,并与这二者共享一张床,其实就是污秽的一夫多妻。

圣爱与圣智 #99

2.4属灵的热与光在

2.4属灵的热与光在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构成一体,正如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构成一体

99.第一部分解释了主里面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如何构成一体。热与光以同样的方式构成一体,因为它们从这两者发出,因其对应关系而构成一体;热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由此可推知,由于神性之爱是神性存在,神性智慧是神性显现(如前所示,14-16节),所以属灵之热是神性存在的神性发出,属灵之光是神性显现的神性发出。此外,由于这种合一,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如前所示,34-39节),所以属灵之热属于属灵之光,属灵之光属于属灵之热。从这种合一可推知,热与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为一。不过,下文我们会看到,它们没有作为一被天使和世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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