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4

464.⑵对基督徒来

464.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这种方式之所以不合法,是因为它违背婚约;之所以可憎,是因为它违背宗教。违背这二者,就是违背主。因此,一旦有人在妻子之外又找情妇或纳妾,又找不出纯正的重大理由,天堂就向他关闭,天使也不再把他算在基督徒之列。另外,从那时起,他还会轻蔑地拒绝教会和宗教的一切,后来则不再将他的脸面或目光提到自然界之上,而是转向她,奉其为赞成其情欲的神明;然后,他的灵便因自然界的流注而活跃。我们将在下文揭示这种叛教的内在原因。这个男人自己则看不到这样找情妇或纳妾何等可憎,因为天堂向他关闭后,属灵的疯狂就临到他。但贞洁的妻子能清楚看到这一点,因为她是婚姻之爱,这爱使它感到恶心。因此,许多妻子后来拒绝与丈夫发生性关系,好像这种事会因碰触了这个男人从妓女那里沾染来的淫欲而玷污了她们的贞洁一样。

圣爱与圣智 #9

9.然而,许多人不明

9.然而,许多人不明白这一点,原因在于:他们热爱自然界,因而不愿将其理解力的思维提升至自然界之上,进入属灵之光。他们若不愿这样做,就不能不从空间进行思考,甚至如此思想神;根据空间来思想神,就是思想自然界的扩展。预先说明这一切,是因为若不知道神性不在空间中,对其有某种感知,就丝毫不能理解神性生命,也就是爱与智慧,即本书的主题,因而即便对将要依次论述的神意、全在、全知、全能、无限和永恒有所理解,也不会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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