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4.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这种方式之所以不合法,是因为它违背婚约;之所以可憎,是因为它违背宗教。违背这二者,就是违背主。因此,一旦有人在妻子之外又找情妇或纳妾,又找不出纯正的重大理由,天堂就向他关闭,天使也不再把他算在基督徒之列。另外,从那时起,他还会轻蔑地拒绝教会和宗教的一切,后来则不再将他的脸面或目光提到自然界之上,而是转向她,奉其为赞成其情欲的神明;然后,他的灵便因自然界的流注而活跃。我们将在下文揭示这种叛教的内在原因。这个男人自己则看不到这样找情妇或纳妾何等可憎,因为天堂向他关闭后,属灵的疯狂就临到他。但贞洁的妻子能清楚看到这一点,因为她是婚姻之爱,这爱使它感到恶心。因此,许多妻子后来拒绝与丈夫发生性关系,好像这种事会因碰触了这个男人从妓女那里沾染来的淫欲而玷污了她们的贞洁一样。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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