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4

464.⑵对基督徒来

464.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这种方式之所以不合法,是因为它违背婚约;之所以可憎,是因为它违背宗教。违背这二者,就是违背主。因此,一旦有人在妻子之外又找情妇或纳妾,又找不出纯正的重大理由,天堂就向他关闭,天使也不再把他算在基督徒之列。另外,从那时起,他还会轻蔑地拒绝教会和宗教的一切,后来则不再将他的脸面或目光提到自然界之上,而是转向她,奉其为赞成其情欲的神明;然后,他的灵便因自然界的流注而活跃。我们将在下文揭示这种叛教的内在原因。这个男人自己则看不到这样找情妇或纳妾何等可憎,因为天堂向他关闭后,属灵的疯狂就临到他。但贞洁的妻子能清楚看到这一点,因为她是婚姻之爱,这爱使它感到恶心。因此,许多妻子后来拒绝与丈夫发生性关系,好像这种事会因碰触了这个男人从妓女那里沾染来的淫欲而玷污了她们的贞洁一样。

圣爱与圣智 #357

357.对此,必须补

357.对此,必须补充的是:在灵界,我见过那些根据世界的可见事物来确认支持自然,直到成为无神论者的人;在属灵之光中,他们的理解力看上去向下打开,向上关闭,因为他们在思维上向下看大地,而不是向上看天堂。在他们的感官层,也就是理解力的最低层上面,出现了一种面纱;它有时闪烁着地狱之火,有时黑如煤烟,有时白如死尸。所以,要让每个人都当心,不要确认支持自然;要让他确认支持神性;这方面的材料并不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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