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42.灵界有两座类似伦敦的大城市,大多数英国人死后就来到这里;我曾被允许看见并穿过它们。其中一座城市的中心就像英国伦敦所在之地,就是商人聚会、被称为交易所的地方;那里是他们的总督所住的地方。这座城市的中心之上是东部,之下是西部,右边是南部,左边是北部。
住在东部的,是那些比其他人更致力于过仁爱生活的人;那里有宏伟的宫殿。智者住在南部,他们拥有大量辉煌、荣耀的财物。住在北部的,是那些比其他人更热爱言论和写作自由的人。住在西部的,则是那些标榜信仰的人。在西部右侧有这个城市的入口,也有一个出口;那些生活邪恶的人便从这个出口被送出去。住在西部的牧师,就是刚才所提到的那些标榜信仰的人,不敢从主道,只从窄巷进入这座城市,因为只有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才被允许住在这城。
我听到对这些西部牧师的抱怨,说他们以如此的技巧和雄辩术来构建他们优雅的讲道,又把听众陌生的因信称义的教义交织进来,以至于听众不知道到底该不该行善。他们宣扬内在良善,并把内在良善与外在良善分离;有时他们称外在良善为邀功的,因而是不为神所悦纳的。然而,当住在这城的东部和南部的人听到这神秘的讲道时,他们就离开教堂;后来,这些牧师被剥夺了牧师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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