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2

第20章 找情妇或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圣爱与圣智 #71

71.以下内容足以清

71.以下内容足以清楚说明:纯属世人对属灵的神性事物的思维来自空间,而属灵人的思维却与空间无关。纯属世人通过他从眼见的物体所获得的观念进行思考,所有这些观念都有涉及长、宽、高和由这些所确定的或方或圆的形状在里面。这些概念明显存在于他对世上可见事物的思维观念中;还存在于他对那些不可见之物,如社会和道德事务的思维观念中。事实上,他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但它们仍以延伸的概念出现。属灵人则不同,天堂天使就更不用说了,他们的思维与源于空间长、宽、高的轮廓和形式毫无共同之处,只与源于生命状态所产生的事物状态的轮廓和形式有关。所以,他们思想的是生命的良善所产生的事物的良善,而非空间的长度;生命的真理所产生的事物的真理,而非空间的宽度;这些事物的层级而非空间的高度。因此,他们根据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进行思考。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在圣言中,“长”表示事物的良善,“宽”表示事物的真理,“高”表示这些的层级。由此明显可知,天堂天使在思想神性全在时,除了神性充满一切事物,却无关空间外,绝想不到别的。天使所想的是真理,因为照亮其理解力的光是神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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